张家界永定区卫生局网站建设
项目网址:暂无
|
卫生局介绍
(一)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及规章,根据区委、区政府对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要求,研究制定全区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。
(二)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,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;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执行服务标准。
(三)实施农村卫生、妇幼保健规划和政策措施;负责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。
(四)贯彻预防为主方针,开展全民健康教育;落实国家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;拟定并组织实施结核病的防治规划;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。
(五)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,监督实施医务人中执行标准、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。
(六)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。
(七)研究拟定全区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协作与研究,指导
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。
(八)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、地方病、职业病防治和食品、职业、环境、放射、学校卫生,监督实施食品、化妆品质量规范管理。
(九)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许可,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了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。
(十)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,推进中西医的继承创新。
(十一)拟定全区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规划、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;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。
(十二)组织调度全区了技术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疫情、病情紧急处置工作,防止和控制疫情、疫病的发生和蔓延。
(十三)负责全区卫生统计、会计年报;监督管理卫生系统计划、财务、医疗设备配制等有关工作。
(十四)制定和实施全区红十字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开展备灾救灾工作,负责组织实施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受害者进行人道主义救助。
(十五)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大气、整洁、带天气预报插件
项目完成日期:2010/5/5